日前,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联合河北省安委办、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关于扎实做好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河北局对8个涉矿山市政府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发现的4个方面30个问题,要求各涉矿山市政府狠抓问题整改、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清单、每月报送整改情况、限期完成整改。
《通知》要求,各地要紧紧围绕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标准、完成时限,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确保整改工作可量化、可检查、可问效评估;每月30日前上报问题整改情况,直至全部问题整改完毕。要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点对点抓好整改;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刻剖析问题存在的深层次原因,找准症结和根源,切实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
下一步,河北局将会同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建立督办台账,联合成立矿山问题整改督导组,适时开展督查。对整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地区,组织约谈通报,并列入安全生产考核事项。
作者:王林樟 (责任编辑:信息) 点击: 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