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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9 08:30 来源 : 煤矿安全监察处 打印 字体:【


       为进一步深化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切实推动煤矿企业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落实“八条硬措施”的通知,提出七项硬性工作要求,其中,在加强排查整改,硬性抓隐患闭环方面,明确了三个“一律不予认可”,即煤矿监察执法前未在矿山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系统基础数据管理平台中填报的一律不予认可,隐患描述不清晰不具体的一律不予认可,整改期间未停止受威胁区域作业的一律不予认可。
 
       三个“一律不予认可”,是河北局在鼓励煤矿企业主动自查报告煤矿重大事故隐患的背景下,针对在日常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主要问题,进一步健全机制、堵塞漏洞,对煤矿企业自查、报告及整改等环节加以具体规范,持续推动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作者:刘芳亮 (责任编辑:信息)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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