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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煤矿安监局: 采取“五项”硬措施,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 2020-12-17 09:15 来源 : 办公室 打印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和全国煤矿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深刻分析研判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果断采取“五项”硬措施,确保岁末年初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一、强化煤矿监察执法。一是严把“三关”。一把工人入井关。严把入井人员安全培训关,安全保障设备配备关和安全保障设备的有效关。二把安管人员准入关。严把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关。三把特殊材料设备入井关。严把风筒、皮带、电缆等阻燃性、抗静电性等合格关。二是对全省小煤矿开展“零点”突袭夜查,严厉打击小煤矿“昼停夜开、明停暗开”、超层越界、以掘代采等重大违法行为。三是驻地分局联合市应急局对辖区内所有小煤矿进行全面摸排,查清关闭、生产及建设等情况,分级向地方政府进行通报、报告。四是严查安全管理滑坡国有重点煤矿。对安全管理滑坡严重的国有重点煤矿,配齐专业人员,对采掘作业及维修地点实现检查全覆盖。
       二、强力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要求各煤矿企业立即组织对本公司所属煤矿各生产系统和所有采掘工作面等作业地点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致灾因素未探清查明、灾害治理不到位的,坚决停止生产;隐患未整改的,坚决停止作业;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坚决先停产,再组织整改。
       三、全力推动监管责任落实。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执法计划制定、执法力度、执法规范性等进行监督检查,对执法力度偏软的市、县(市、区)进行通报;对各产煤市、县(市、区)监管专业人员配备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对人员配备不足的市、县(市、区)及时向地方人民政府进行通报,并专题报告省政府。
       四、强化煤矿分级包联。联合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关于加强煤矿安全分级包联工作的通知》,细化监管监察部门包联责任。要求各级煤矿企业逐级建立包保责任制,实现集团公司、二级公司、煤矿领导层责任全覆盖,管理技术人员包保指导全覆盖。
       五、强化责任追究和警示教育。一是严厉事故责任追究。从现在起至2021年3月15日,全省煤矿凡发生导致人员死亡的责任事故煤矿,矿长一律撤职;发生较大事故的资源整合煤矿一律提请地方政府关闭。二是严肃事故警示教育。驻地分局联合市应急局向产煤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当面通报全国煤矿近期3起重大事故原因,提出加强煤矿安全监管要求。同时,向资源整合煤矿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进行当面通报。三是对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提请地方人民政府关闭煤矿的情形进行整理,由驻地分局联合市应急管理局向资源整合煤矿实际投资人和矿长送达,并要求实际投资人当面学习,签字确认。

作者:徐志兵 (责任编辑:wl)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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