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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1 15:47 来源 : 纪检室 打印 字体:【

中共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关于
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国家煤矿安监局党组统一部署,2019年10月14日至11月15日,国家煤矿安监局党组第一巡视组对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开展了巡视,并于2020年1月20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局党组坚决贯彻国家煤矿安监局党组要求,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手段,作为履行煤矿安全监察使命、建设全系统一流煤监局的具体行动,统筹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
       局党组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重要论述贯穿工作全过程,认真贯彻落实“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彻底整改‘不贰过’”等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扛起主体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严格的要求、最扎实的作风,全力推动巡视整改落实,做好“后半篇文章”。
       (一)增强政治自觉,凝聚思想共识。巡视期间,局党组先后召开2次专题党组会议,组织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应急管理部党组、国家煤矿安监局党组关于巡视工作部署要求。国家煤矿安监局党组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党组书记连夜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暨巡视整改工作动员会,组织党组成员和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国家局领导在巡视反馈意见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巡视组反馈问题及意见建议,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此后,又通过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重要论述和国家局领导在巡视反馈意见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进行再传达、再学习、再贯彻。通过深入学习,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做好巡视整改工作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持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促进河北煤监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和抓手,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政治担当、坚强的攻坚意志,全力以赴抓好落实,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家煤矿安监局党组要求在河北煤监系统落地生根。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局党组第一时间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和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切实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从局机关抽调骨干力量组成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划分为党建工作整改组、工程财务整改组、文秘资料组、督导检查组等4个组,具体负责对巡视整改工作的协调、调度、督导、检查等工作。局属各单位也均成立由党组织书记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机构。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抓整改,直接抓落实,在巡视整改期间,先后7次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推进整改工作。党组其他同志主动认领责任,积极抓好分管部门、主管领域的整改工作,明确整改要求,压实整改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每周一调度,通过听取汇报、分析研判、问询催办、工作提醒等形式,督促各单位、各部门按要求认真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全局各级党组织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着力形成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确保了巡视整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三)制定清单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逐一进行个人对照检查,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严肃开展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全面查摆领导班子和个人存在的问题,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主动认账并深刻反思,拉出问题清单,剖析思想根源,明确努力方向,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在此基础上,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国家煤矿安监局党组第一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梳理出4个方面15类41条问题,制定88项整改措施,分别明确牵头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按照“可量化、可操作、可考核”原则,限定完成时限,并要求各单位坚持立行立改与集中攻坚相结合、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完善制度与健全长效机制相结合,紧紧围绕建设全系统一流煤监局奋斗目标,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整改措施。同时,在整改方法步骤上,确定“两步走”,即对容易整改的问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精力,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和持之以恒深入整改的问题,点面结合、重点突破,集中攻坚,着力在建章立制和“长”“常”上下功夫、求实效。
       (四)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督导检查。为充分调动各单位巡视整改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体系,局党组印发《关于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暨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分工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和协调调度、督导检查、执纪问责等工作机制。同时,建立“1+8”工作制度,即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汇报制度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巡视整改工作台账”制度、巡视整改工作提示单制度、“巡视整改工作进度推进表”制度、巡视整改工作周调度制度、“巡视整改工作周报责任分工”制度、定期督导检查制度、定期通报制度、巡视整改工作档案管理制度等,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按计划稳步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召开工作例会9次,调度督办96次,电话跟踪催办15次,制发巡视整改工作提示单8份,及时督促解决巡视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同时,制作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度牌板,挂图“作战”,对账销号,有力地推动了各项整改工作任务落实。在整改过程中,局党组坚持开门搞整改,2月10日,召开党组(扩大)视频会议,全面部署巡视整改工作,通报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并通过OA办公系统每周将《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周报》印发各基层党组织和各单位,主动接受监督,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整改不彻底不放过,干部不满意不罢休。
       二、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立行立改,不折不扣逐项落实巡视整改措施
       局党组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监局党组巡视整改要求,紧紧围绕巡视组指出的突出问题,在坚持全面整改的基础上,紧盯整改时限、抓住关键环节,扭住重点任务,集中攻坚,聚焦发力,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不断取得实效。41条问题已全部整改,局党组制定的88项整改措施也已全部完成。
       (一)关于思想引领不够有力,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1.关于“学习和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系统”问题,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1)针对“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结合实际开展研讨交流不充分,深入基层开展调研不经常,存在简单以检查指导工作、听取汇报代替调研的现象”问题。一是制定印发《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与职责、学习内容、形式与要求、学习管理与考核等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切实推动学习规范化、制度化。印发《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政治理论学习安排的通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主题进行集体学习研讨,党组成员提前自学思考并认真准备研讨发言材料,党组书记、局长周德昶结合思想实际进行了重点发言,其他党组成员作交流发言,研讨交流充分,深化了学习效果。二是印发《中共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2020年调研工作方案》,明确了调研主题、方式、时间、人员分工和成果运用等内容,局党组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开展调查研究并交流了调研成果。
       (2)针对“党组示范带动和指导基层党组织强化理论武装有差距,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简单读文章、念文件的现象比较普遍,督促引导党员干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不够”问题。一是制定印发《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实施办法》,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自觉与所在支部党员一起参加学习、交流思想、讨论表决,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开展思想交流和思想斗争。各级党组织围绕“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专题开展集体学习研讨,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认真准备发言材料,带头学习研讨,切实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同时,机关党委会同纪检监察室、人事培训处积极督促指导机关各党支部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引导党员干部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二是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听取2019年党建工作汇报,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对思想建设提出明确要求,持续推动理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严格落实“月报告、季检查”制度,分别对机关各党支部、冀中监察分局党总支、安全技术中心党支部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及时下发检查通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切实压实党建工作责任。
       (3)针对“部分党员干部参加理论学习不主动,研讨发言不积极,满足于完成规定学习任务,存在敷衍应付、记录造假等现象”问题。一是制定印发《关于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意见》,对理论学习制度提出明确要求,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每季度不少于1次,党组书记年度重点发言2次以上,党组其他成员年度重点发言1次以上;各党总支、党支部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8学时,每月学习不少于2次;每名党员干部每季度至少研讨发言1次。二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分别对机关各党支部、冀中监察分局党总支、安全技术中心党支部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情况和效果,检查后及时下发检查通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公开通报批评,责成相关党组织限期整改,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通过强化监督检查,使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更加规范,学习效果更加显著。
       2.关于“政治机关意识不够强”问题,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4)针对“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中央和国家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理解不深刻,思想认识不到位,党组成员和机关、基层干部中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业务部门、业务干部’的固有认识和思维”问题。制定印发《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履行党的政治建设工作主体责任办法》,对基层领导班子履行党的政治建设工作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责任,努力践行“一个带头、三个表率”。全系统各级党组织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主题开展集体学习研讨,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文件,党员干部积极研讨、深入交流,取得明显效果。举办“理论学习大讲堂”,邀请省委省直工委专家以“筑牢政治根基,占领思想高地”为题,进行专题辅导讲座,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提高从政治角度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5)针对“对《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等党内重要法规文件未及时组织学习贯彻;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关于领导干部干预插手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的暂行办法》等党内重要法规文件未研究具体贯彻意见”问题。一是印发《关于落实巡视反馈意见做好党建方面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党总支、党支部重点组织对党章党规党纪、《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等党内重要法规文件的学习,及时组织学习贯彻党中央大政方针政策。各党总支、党支部认真贯彻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积极组织集体学习研讨,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发挥表率作用,引导党员干部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二是制定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结合我局实际,将《条例》规定的11种问责情形,细化为41种表现形式,并对实施问责的工作程序进行了规范,提高了问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三是制定《河北煤矿安全监察系统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规定》,局党组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重大事项按规定向国家煤矿安监局党组请示报告,决不超越权限办事,主要负责同志离开驻地按规定向国家煤矿安监局、省政府请假报备。四是制定印发《关于做好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的暂行规定》,建立了及时报告和季度“零报告”制度。截止2020年第一季度,各监察分局、事业单位和机关各处(室)上报《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表》40份,未发现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问题。
       3.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冲击地压重大事故批示精神有偏差”问题,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6)针对“对辖区内煤矿冲击地压灾害风险的认识不足,对冲击地压灾害防治、冲击地压倾向性鉴定和危险性评估等方面知识了解不多,监察执法业务能力不足,跟踪问效、检查督导推动企业落实防范措施力度不够”问题。一是以防治煤矿冲击地压为主题,组织召开全省煤矿事故警示教育会议,省局机关执法处主要负责人,各监察分局分管领导及事故调查室主任,各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分管负责人,开滦集团和冀中能源集团及其所属二级公司、各煤矿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本次会议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红线意识,认真剖析煤矿典型冲击地压事故原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会议组织观看了2起冲击地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剖析了唐山矿“8·2”冲击地压事故案例,山东能源专家讲解了煤矿冲击地压防治的先进经验和技术,局领导就“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决防范冲击地压事故”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在江苏徐州中国矿业大学举办了全省煤矿防治冲击地压培训班,组织煤矿安全监察员和煤矿企业防冲相关人员45人赴中国矿业大学,系统学习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的基础理论知识;赴徐矿集团张双楼矿、大屯煤电姚桥矿井下实地现场学习煤矿企业防治煤矿冲击地压先进技术、管理经验。三是在全局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会议上,将冲击地压防治列为2020年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四项关键措施之一,按照《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第十条规定,煤矿有埋深超过400米的煤层,且煤层上方100米范围内存在单层厚度超过10米、单轴抗压强度大于60MPa的坚硬岩层的,要进行煤层(岩层)冲击倾向性鉴定。印发《关于对全省生产矿井煤层采深有关情况开展调查的通知》,按照采深范围400-800m、800-1000m、1000m以上分三类,在全省开展了各生产矿井采深情况和各煤层顶板岩石赋存情况的摸底调查工作,根据摸底调查情况,对未按规定开展或完成抗压强度试验的10个煤矿责成其按照《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有关规定,尽快完成抗压强度试验,有大于60MPa坚硬岩层的,开展煤(岩)层冲击倾向性鉴定工作,并将鉴定结果报辖区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截至目前,上述10个煤矿均已完成煤层上方100米范围内单层厚度超过10米的岩层单轴抗压强度试验工作,并将测定结果予以报备。四是组织举办了煤矿冲击地压业务专题培训视频讲座,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及各监察分局、机关各业务处室全体监察员,救援指挥中心和统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开滦集团、能源化工股份公司、唐山矿等4处采深超千米煤矿的矿长等相关人员共142人参加了专题学习培训。本次专题培训,既联系专家对《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进行了系统解读,又邀请辽宁煤矿安监局相关执法处负责人对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监察执法要点进行了详细介绍,内容丰富,专业性强,紧贴煤矿冲击地压防治业务实际,取得了良好实效。五是印发《关于对开滦集团唐山矿开展冲击地压专项监察和示范会诊检查的通知》,制定现场检查方案,编制现场检查表,由局领导带队,组织省局5名执法监察人员、邀请5名冲击地压防治专家参与,冀东分局抽调12名安全监察员配合,对去年发生较大冲击地压事故的唐山矿“开小灶”,并开展冲击地压专项监察和示范会诊检查。检查组采用听取煤矿企业汇报、对煤矿21名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闭卷考试、分组查阅资料、深入井下作业地点、表格式监察等方式,对唐山矿进行了井上、井下现场检查,专家组向唐山矿提交了《关于唐山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专家意见》。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向开滦集团、唐山矿进行了通报,向开滦集团下达了《加强和改善安全管理意见书》,要求其督促唐山矿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4.关于“推动解决煤矿安全生产深层次矛盾问题存在差距”问题,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7)针对“对防范化解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的长期性、复杂性、反复性认识不足,今年4起事故均集中在开滦集团国有大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深入研究分析根源性问题不够;面对地方政府煤矿资源整合过程中煤炭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与管理‘两张皮’、非法违法生产建设和地方机构改革过程中煤矿监管力量削弱等突出矛盾和问题,充分发挥国家监察的作用不够”问题。一是向国家煤矿安监局事故调查司报送了《2019年河北省煤矿事故分析报告》,从所有制形式、事故类别、隶属关系、事故发生时间段等4个方面进行了认真分析,找出了事故存在的特点,分析了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了7条防范措施。二是2019年第四季度,我局开展了对地方政府落实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和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的两个责任专项监察。2020年1月,我局将两个监察情况向国家煤矿安监局和省政府进行了专题报告。针对监察发现的问题,向邯郸、邢台、唐山、秦皇岛、承德等5个产煤市地方人民政府下达了《加强和改善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函》,向开滦集团、冀中能源集团及其所属涉煤二级公司,中煤第一建设有限公司等10家煤矿企业下达了《加强和改善煤矿安全管理意见书》,责成有关地方政府、煤矿企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5个产煤市地方政府和10家煤矿企业对我局监察发现的问题均进行了认真的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完毕,并分别以文件形式向我局进行了专题反馈。三是印发《关于印发煤矿重大安全风险预警信息发布制度的通知》,省局每季度末对全省煤矿的重大安全风险进行汇总、整理和会商,以文件形式向开滦集团、冀中能源集团及有关产煤市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发布下季度重大安全风险信息,分局每月末向辖区煤矿企业、煤矿、有关产煤县(市、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发布下月重大安全风险信息,督促有关煤矿企业、地方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对发布的重大安全风险加强风险管控,及时制定措施管控风险。2019年共发布预警信息64次、1864条。2020年截至3月底,省局共发布预警信息6次、456条,各监察分局共发布预警信息20次、772条。
       5.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规范”问题,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8)针对“党组工作规则、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建联系点制度、党支部工作细则等未及时组织修订”问题。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借鉴其他单位的有关制度,广泛征求意见,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印发《中共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工作规则》,并认真贯彻落实。二是制定印发《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形式与要求、学习管理与考核等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制定印发《党支部工作实施细则》,对党支部的设置、班子建设、基本任务和组织生活,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党内民主与监督、发展党员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制定印发《党组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对党建联系点总体要求、联系点分工、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对现有党建制度进行梳理,及时修订《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实施办法》《关于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的实施办法》《关于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意见》等相关制度。
       (9)针对“党组成员参加所在党支部活动不经常,与党员交流不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有差距”问题。制定印发《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实施办法》,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自觉与所在支部党员一起参加学习、交流思想、讨论表决,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开展思想交流和思想斗争。各级党组织围绕“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专题开展集体学习研讨,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认真准备发言材料,带头学习研讨,切实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
       (10)针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相互批评辣味不够,以建议代替批评现象比较普遍”问题。制定印发《关于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意见》,对基层党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提出明确要求,提前上报互相批评意见并进行严格审查。下一步,局党组将带头开好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自我批评与相互批评。机关党委将会同人事培训处、纪检室列席各基层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提出指导意见。
       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11)针对“党组成员和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有偏差,对局党组研究制订的意识形态责任制和‘三办法两清单’制度普遍不知晓”问题。一是邀请省委省直工委专家以“筑牢政治根基,占领思想高地”为题,进行意识形态专题辅导讲座,系统讲解了加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重大意义和具体工作思路。通过开展专题讲座,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二是召开专题视频学习会议,组织机关各处室、各监察分局和各事业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共55人,由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领学,对意识形态责任制和“三办法两清单”制度文件进行了集体学习,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入脑入心,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各项制度。
       (1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不到位,普遍未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及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问题。一是制定印发《关于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的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包括抓好全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制定印发《2020年党建工作意见》,要求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三办法两清单”》,按照责任分工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制定印发《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将各级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党建工作考核重要内容,进一步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制定印发《关于规范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工作,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考核时必须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纳入述职述廉报告。
       (二)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情况
       7.关于“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问题,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13)针对“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识存在偏差,党组成员和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普遍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等同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述职只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谈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落实情况”问题。一是印发《关于落实巡视反馈意见做好党建方面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认真组织学习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思想教育,进一步提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纠正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各基层党组织按照要求及时组织了集体学习,并在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二是制定印发《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将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情况纳入了年度考核。
       (14)针对“责任传导压力不够,部分基层党员干部认为‘搞业务单纯、搞党务繁琐’,‘宁愿干业务、不愿做党务’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存在”问题。一是制定印发《2020年党建工作意见》,要求持续推动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分管、谁负责”原则,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作为党建引领业务工作的新理念。各级党组织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主题开展集体学习研讨,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和“一心一意促安全,聚精会神抓党建”的工作理念。制定印发《党建工作考核办法》,明确党建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培养教育、选拔任用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激发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劲头。二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月报告、季检查、年考核”制度,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各党支部每月上报理论学习制度落实情况、“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和其它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机关党委每季度对党建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持续强化日常考核。分别对机关各党支部、冀中监察分局党总支、安全技术中心党支部党建工作进行检查,及时下发通报,责成相关党组织限期整改,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通过强化监督检查,各基层党组织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制度,压实党建工作责任,持续推动河北煤监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调整2名业务干部到机关党委和纪检监察室工作,调整1名机关党委干部到业务部门工作。同时,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干部培训工作方案和我局实际,制定了2020年度干部培训工作计划,努力提高干部队伍党务知识和业务知识水平。
       (15)针对“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河北局十八大后不收手、不收敛两个案件中,一名处长因玩忽职守、受贿,一名事业单位科长因贪污被追究刑事责任”问题。一是制定印发《关于落实巡视反馈意见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通知》,首先,要求各单位把党的纪律教育纳入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重点围绕党章、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扎实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同时,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局党组制定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37项制度,按照责任、纪律、监督、问责等四部分辑印成册,分发给每名党员、干部供学习使用,定期组织党员干部结合岗位职责对照自查,引导党员干部知纪、明纪、守纪。其次,组织所属各单位党总支(党支部)紧紧围绕近年来我局发生的反面典型案例,深入剖析深层次原因,以案明纪、以案释纪、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同时,在全局深刻吸取张家口市蔚县黑石沟煤矿“12·4”事故教训,开展内部反思活动,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从监察执法、事故调查、应急管理、廉洁执法、工作作风等5个方面32条问题进行深入反思。在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党组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分别组织召开分管范围的监察分局、事业单位、机关处(室)全体党员干部反思会议,对照黑石沟煤矿“12·4”事故中,个别党员干部被追责问责教训,深刻剖析原因,反思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收到较好效果。第三,组织全系统广泛开展廉政风险隐患排查,各单位和每名党员干部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建立廉政风险隐患防控台账,有效管控廉政风险。与此同时,要求把排查廉政风险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抓紧抓实,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排查,局党组每半年听取一次专题汇报,分析研判形势。第四,要求各单位全面梳理本单位行政权力,科学界定岗位职责分工,按照“一个人不能完成权力运行全过程”的要求,合理分解行政权力,形成权力制约机制,强化刚性约束。同时,严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监督和纪检委员监督作用,用好用足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二是制定印发《关于开展谈心谈话和廉政谈话的实施方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逐级开展任中廉政谈话,认真汲取反面典型案例教训,从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规定等方面查找差距和问题,把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开展谈心谈话和廉政谈话与推动工作发展结合起来,咬耳扯袖、早打招呼、早敲警钟,提醒党员干部不能突破底线、逾越红线、触碰高压线。截至3月底,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共开展谈心谈话和廉政谈话196人次。
       8.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16)针对“对党组和基层党组织监督主体的认识存在偏差,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片面认为监督仅仅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存在不愿监督和不敢监督的现象。基层党组织兼职纪检委员职责不清、业务不熟、培训不够,‘只挂帅不出征’,‘探照灯’‘显微镜’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一是制定印发《关于加强纪检监督工作的暂行办法》,建立纪检组专责监督和机关纪委、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日常监督的工作机制,紧盯“关键少数”,管住“绝大多数”,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进一步明确机关纪委、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的监督职责,进一步明确监督对象、监督内容、监督重点、监督方式。同时,对履行纪检监督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宽松软,对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应发现而未发现,或者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超越权限处置的,依规依纪进行问责。二是举办了一期纪检监督工作培训班。各党总支(党支部)书记、纪检委员,机关纪委委员和部分党员干部共计55人参加培训,集中观看了中央党校教授解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视频录像,纪检室负责人以“严格履行纪检职责,维护党的纪律严肃性”为主题,就如何做好纪检监督工作进行了辅导讲座。此次培训,紧紧围绕党的纪律建设、纪检监督内容、纪检监督方式方法、纪检监督工作职责等内容,详细解析了纪检监督的八项主要任务,阐述了从党组到普通党员四个层级的监督方式,明确了从纪检组到纪检委员三个层级的监督职责,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17)针对“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有差距,个别干部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发生违纪违法案件,教训十分深刻”问题。一是印发《关于落实巡视反馈意见做好党建方面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学习,结合反面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印发《开展谈心谈话和廉政谈话实施方案》,要求通过谈心谈话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经常咬耳扯袖、早打招呼,切实落实党内监督的政治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各级党组织3月份均严格按要求开展了谈心谈话和廉政谈话活动,共进行196人次。二是对局党组《关于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完善,并印发执行。对适用第一种形态的情形,以及如何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的作用方面进行了补充完善,《办法》规定:对党总支、机关党支部主要负责人之外的党员干部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由党总支、机关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令党总支、机关党支部主要负责人之外的党员干部作出检查,由所在党总支、机关党支部集体研究决定,并上报纪检组备案。根据当事人违纪情况,可由局党组、纪检组或各党总支、党支部印发通报,点名道姓进行批评。约谈提醒、批评教育应当填写《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记录表》,以便备查。三是印发《开展谈心谈话和廉政谈话实施方案》,要求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与党组成员之间、党组成员与分管单位负责人之间、各单位负责人与本单位人员之间开展广泛而深入的谈心谈话。通过谈心谈话,督促基层党组织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发现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约谈诫勉,“红红脸、出出汗”,防止个别干部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各级党组织3月份均严格按要求开展了谈心谈话和廉政谈话活动,共进行196人次。
       (18)针对“‘一案双查’问责不力,事业单位一名干部贪污案,未启动问责调查;分局一名处级干部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受到党纪处分,其所在分局被评为优秀监察分局”问题。一是组成调查组,经局党组批准,对该事业单位启动问责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依纪依规对责任人实施了问责。二是,取消该分局处级干部2018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并收回奖金,取消分局2018年度“优秀监察分局”称号并收回荣誉证书。今后,我局将严格标准条件,切实加强年度考核工作。三是今年以来,纪检室组织全体人员对《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局党组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等党内法规进行了学习。同时,系统学习《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系列课程讲义汇编》及其视频音像,观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专家授课,进一步提高了纪检干部依规依纪开展问责工作的政治责任意识,提高了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能力。
       (19)针对“纪检监督缺位,监察室负责人、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很少列席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党组会;纪检监察室定编3人,长期配备不到位”问题。一是责成在外单位帮助工作的2人全部返岗。二是认真执行《中共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工作规则》,局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根据需要确定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9.关于“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存在廉政风险”问题,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20)针对“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工作不够有力,未定期开展廉政风险隐患排查、分析研判,未及时研究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有力有效的具体防控措施,纪律和廉政警示教育效果不明显,党员干部廉政档案管理不规范、不及时”问题。一是制定印发《关于落实巡视反馈意见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单位和全体党员、干部广泛开展廉政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第一季度,共排查廉政风险隐患227条,制定防控措施302项。今后,将每季度开展一次廉政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同时,要求各级党组织紧紧围绕近年来我局发生的反面典型案例,深入剖析深层次原因,以案明纪,每名党员、干部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撰写警示教育心得体会。二是制定印发《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将廉政风险隐患排查与防控工作纳入年度各级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监督责任的检查考核内容,与评先评优挂钩,推动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工作做实做细。三是印发《关于落实巡视反馈意见做好党建方面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重点组织对党章党规党纪、《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重要法规文件进行学习,结合反面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切实担负起党内监督政治责任,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制定印发《2020年党建工作意见》,把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纳入局党组和基层党组织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持续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并严格组织实施。四是制定印发《关于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并按照《办法》规定的7个方面内容,对93名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材料进行了补充完善。对廉政档案材料的收集,实行分工负责、统一管理、动态更新制度。同时,建立健全廉政档案目录管理和借用审批等制度,确保廉政档案资料完整与安全,便于利用。
       (21)针对“制度修订不及时,一些制度与十八大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不相符,个别制度甚至与政策规定相违背”问题。一是截至3月底,共建立、修改、废止相关制度35项,其中建立13项,修改19项,废止3项,健全了用制度管人管事、规范完整的制度体系。二是制定印发《差旅费管理办法》,明确出差人员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制定印发《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强化报销管理、审批管理和监督管理,从严控制差旅费支出。同时,对出差期间如何交纳伙食费、交通费、无住宿发票、无城市间交通票据等情况如何报销差旅费做了进一步明确。
       (22)针对“局机关东楼加固改造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存在程序不合规、超概算问题”问题。一是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成立机关东楼抗震加固改造工程项目专题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关于东楼抗震加固改造工程项目问题分析专题工作方案》,认真查找和剖析存在的问题,形成了《机关东楼抗震加固改造工程项目存在问题分析报告》,制定了《关于东楼抗震加固改造工程项目问题专题整改工作方案》,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审核报告。在此基础上,对工程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形成了竣工验收报告,并上报国家煤矿安监局备案。二是制定印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对建设项目申报审批、招投标、建设管理、决算和验收等工作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工作内容和责任。三是在全系统举办了一期建设项目管理人员业务培训班,机关有关处室、各监察分局、事业单位建设项目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人共30人参加了培训,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宣讲,详细讲解了项目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技术标准等,提高了党员干部依法依规进行工程项目管理的规矩意识。
       (23)针对“财务管理不严格,部分凭证财务负责人既审核又审批、差旅费报销实际审批权限与授权审批权限不符、报销凭单无‘审批人’签字或签章;对下属单位财务工作监管不到位,安培中心存在大额资金使用未上会集体研究、安技中心存在会议召开和会议费使用不规范、服务中心存在货币资金账账不符、邯郸分局存在财务制度‘废改立’不及时和食堂采购管理不严格、多家单位存在往来账款清理不及时等现象”问题。一是严格落实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等财经法规,规范财务报销和会计核算等业务,合理划分岗位职责,重新划分审批权限和流程,会计凭证审核和报销审批相分离、经办与审核审批制约。制定印发《机关经费支出管理办法》,进一步严格经费支出审批流程和审批权限,强化对原始凭证的管理,确保经费支出内容完整、流程规范。二是制定印发《2020年财务检查及审计工作计划》,确定了审计对象、内容、方式和时间,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对冀东监察分局、张家口监察分局、冀中监察分局原局长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其他检查、审计等工作按计划开展。三是2018年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安全培训中心进行财务审计,发现其存在大额资金使用未附《“三重一大”事项会议纪录》等问题,安全培训中心当年已补充完善了会计凭证。近年来,安全培训中心认真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严格大额款项审批。四是安全技术中心制定《关于印发<会议管理办法>等两项制度和<2020年度会议计划>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会议数量、规模、地点和会风要求等内容,对会议经费开支范围、标准、结算方式等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制定了2020年度会议计划。五是2018年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机关服务中心进行财务审计,发现其货币资金账账不符。机关服务中心立即按照审计要求进行了对账整改,补交了整改报告。从2019年9月份开始,机关服务中心财务工作已由省局财务处管理,执行省局本级制度规定,货币资金及时对账记账,确保了货币资金账实、账账相符。六是邯郸监察分局制定印发《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和《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强化职工食堂采购管控,择优选定两家供货公司并与其签订采购合同。严格采购验收制度,由厨师提出采购要求并报供货公司。收到货物后,由2人验收并签字。严格报销程序,逐级审批报销。严格结算管理,一律使用公务卡或对公转账结算。同时,省局加强对其他单位食堂管理,强化采购和签字验收管理,并结合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冀中、冀东和张家口监察分局进行了监督检查。七是加强长期往来账款的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10.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痼疾未除”问题,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24)针对“要求基层单位上报材料多,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现象仍然存在。有的工作有‘夹生饭’现象,满足于文件发了、会上讲了、要求提了,工作跟进不及时,在着力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不够”问题。印发《2020年会议计划》,无计划的会议一律不准召开;严格控制发文事项,不搞层层转发,能用电话通知事项不发文;每季度通报公文办理工作;严格执行季度工作总结和季度工作计划制度,不该要求上报的材料坚决不要求上报。
       (25)针对“对干部职工思想、工作、生活关心不够,没有广泛深入开展谈心谈话”问题。印发《开展谈心谈话和廉政谈话实施方案》,要求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与党组成员之间、党组成员与分管单位负责人之间、各单位负责人与本单位人员之间开展广泛而深入的谈心谈话,局领导主动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约谈。通过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和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动态,解开思想疙瘩,提升党员干部队伍凝聚力。各级党组织3月份均严格按要求开展了谈心谈话和廉政谈话活动,共进行196人次。
       11.关于“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26)针对“于政策外设立奖金项目”问题。我局已停止对3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考核奖励,目前无政策外奖金项目。
       (27)针对“违规发放2017年度精神文明奖”问题。局领导带头退回精神文明奖。
       (28)针对“超比例发放2017年度未休假补贴”问题。2017年度,我局按当时未休年休假的实际情况发放了未休年休假补贴,而2018年度、2019年度绝大部分干部职工未休年休假,一律未发放未休年休假补贴,今后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鼓励职工带薪休假。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建设要求有差距,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不严肃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12.关于“基层党建工作薄弱”问题,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29)针对“‘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树立不够牢,一定程度上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倾向”问题。制定印发《2020年党建工作意见》,要求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分管、谁负责”原则,推动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级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党建主管责任,形成抓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机制。修订完善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形成常态化督查考评机制。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大力推动优秀党支部书记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工作,增强党员领导干部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荣誉感,激发党务干部做好党建工作的积极性。同时,加强督促检查,对抓党建工作不力的进行约谈;对党建工作出现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按规定严肃问责。
       (30)针对“机关党委书记一年多未配备,专职副书记4年换了3任,机关党委在编在岗仅1人,一些党建中心工作靠临时抽调工作人员完成任务”问题。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召开了直属机关第四次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三届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直属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同时,将1名理论水平较高、政治素养较强的年轻干部补充到机关党委,进一步增强了党务工作力量。
       (31)针对“党组对机关党建工作会议强调多,专题听取汇报研究党建工作、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推动党建工作少”问题。一是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听取2019年党建工作汇报,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创新提出“12251”党建工作思路,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瞄准创建风清气正的政治机关和为监察执法中心工作提供坚强政治保证两个目标,突出抓好机关党的政治建设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两项重点任务,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等五大建设,强化监督考核,努力推动河北煤监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制定印发《2020年党建工作意见》,强化对年度党建工作的指导。二是制定印发《党组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和《2020年调研工作方案》,党组成员结合年度调研工作计划,深入党建联系点开展党建工作调研,着力推动河北煤监系统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
       (32)针对“机关党委会议研究谋划基层党的建设少,直属基层党组织不同程度存在‘把执法当硬任务、把党建当软指标’现象,满足于完成上面规定动作”问题。一是制定印发《中共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直属机关委员会工作规则》,对机关党委职责、工作制度、议事决策、文件办理、监督检查与问责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每季度召开一次直属机关党委会,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定期研究党建工作,持续推进基层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召开机关党委会会议,研究审议了机关党支部优化设置方案,将省局机关6个党支部调整为4个党支部,进一步加强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二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月报告、季检查、年考核”制度,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分别对机关各党支部、冀中监察分局党总支、安全技术中心党支部党建工作情况进行季度督查检查,重点检查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政治理论学习研讨情况、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和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后及时下发通报,责成相关党组织限期整改。
       (33)针对“基层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动不够有力,没有形成科学考评体系,重硬件建设、轻软件管理”问题。一是制定印发《基层党组织日常工作规范(试行)》,对党总支工作提出“七有”要求,对主题党日活动规定“五有五必须”,对《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使用进行了逐项规范。印发《关于调整机关党支部设置的通知》,将省局机关6个党支部调整为4个党支部,进一步加强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二是制定印发《党建工作考核办法》,明确了对各党总支重点考核的8项工作情况和对各党支部重点考核的7项工作情况。党建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基层党支部全面提升组织力,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34)针对“部分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劲头不足,满足于过得去、一般化;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习惯于当‘甩手掌柜’,工作浮于表面;部分党员干部仍有‘和尚撞钟’‘得过且过’的思想”问题。一是制定印发《中共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直属机关委员会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各基层党组织委员职责,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定印发《党建工作考核办法》,量化考核指标,坚持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挂钩,切实激发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劲头。二是制定印发《关于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意见》和《2020年党建工作意见》,均对严格落实政治理论学习进行了制度规定,并在全系统所有基层党组织中,统一学习时间,统一学习内容,统一研讨题目,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主题,以支部为单位进行集体学习研讨。局党组成员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学习研讨。通过深入研讨交流,基层党员干部加深了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领会,提高了政治站位,增强了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强化了创先争优、做好安全监察工作意识。制定印发《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实施办法》,科学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进一步增强了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树立重实干、重业绩的用人导向,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机会有舞台,让作风飘浮、和尚撞钟、得过且过、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挪位置”,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免职、组织调整等措施,营造了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13.关于“队伍建设通盘考虑、统筹谋划不够”问题,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35)针对“机关、分局和事业单位处级领导干部人岗不相适、人事不相宜现象较多且长期存在”问题。组织有关单位对人岗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对人员岗位进行了调整,目前均已调整完毕,解决了人岗不适、人事不宜问题。今后,将定期核查,防止发生此类问题。
       (36)针对“干部队伍年龄老化、年轻干部储备不足问题比较突出”问题。针对我局公务员队伍老化、空编多、优秀年轻干部储备不足等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和分析。局党组专题听取干部配备工作情况汇报,制定了《干部配备工作规划》,将通过从企业直接调任、其他省煤监局调入和公务员考录方式等方式多渠道补充干部,计划2年内补充公务员22名,逐步解决公务员队伍空编多问题,改进队伍年龄结构。同时,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储备力度,及时发现一批工作业绩突出、发展潜力大的优秀年轻干部,加强重点培养。继续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力度,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把对党忠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业绩突出的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到领导干部岗位上来。
       14.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基础工作不严肃、不规范”问题,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37)针对“抽查2016年至2019年4批次34名干部考察文书档案,多数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汇总统计表、个别谈话推荐记录无人签字、无日期,部分干部考察谈话记录无主谈人,有的全程纪实表填写缺项多、不规范,有的缺少全程纪实表、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查核个人有关事项等情况”问题。补充完善文书档案,组织人事干部对2015年以来干部考察文书档案进行全面梳理,补充完善文书档案目录,对未签字的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汇总表找相关人员进行了补签字,对主谈人未签字或未记录谈话时间的谈话考察记录进行了补签,对记录人未签字的个别谈话推荐记录进行了补签字或补盖章,完善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全程纪实表和全程纪实。积极开展人事干部业务知识培训,局党组专题研究部署培训事项,分管副局长亲自部署、选定培训内容并参加学习培训,先后组织人事干部学习了中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选拔任用干部工作暂行办法》《干部选拔任用推荐考察工作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推荐考察(考核)工作纪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及职务与职级并行相关制度。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定印发《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实施办法》和《干部选拔任用推荐考察工作规范》两项制度,进一步推动选人用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关于巡视、审计、主题教育问题整改不彻底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38)针对“巡视自查发现的个人事项报告瞒报漏报问题禁而不绝”问题。按照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召开了年度领导干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培训部署视频会,传达学习了国家煤矿安监局有关通知精神,并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以及填报注意事项进行了专题辅导讲座,对2015年以来我局发生的漏报、瞒报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认真汲取教训,引以为鉴,增强填报的政治自觉和纪律观念。全系统副处级以上领导职务干部、二级调研员及以上职级干部共67人参加了培训,做到了应培尽培、全员受教育、全体受警醒、全部有提高。
       (39)针对“人岗不符未彻底整改,机关、事业单位仍有处级干部所在工作岗位与实际任职单位部门不符”问题。我局目前处级干部已全部调整完毕,做到了人岗相符。
       (40)针对“无公函接待问题屡改屡犯”问题。认真落实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范围和标准,2019年11月以来,未发生无公函接待和超标准接待。
       (41)针对“巡视自查、审计发现的会计自管自审、所属事业单位签订承租合同条款不规范、所属事业单位借给下属公司周转金未收回等问题仍未整改到位”问题。一是制定印发《2020年财务检查及审计工作计划》,按照下审一级原则,确定了审计对象、内容、方式和时间,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对冀东监察分局、张家口监察分局、冀中监察分局原局长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其他检查、审计等工作按计划开展。二是该事业单位重新签订的合同,已无不规范条款。三是该事业单位已全部收回借给下属公司的周转金,并进行了账务处理。
       三、巩固整改成果,健全长效机制,奋力建设全系统一流煤监局
       在局党组的示范带动和压力传导下,经过三个月的努力,巡视整改工作成效逐渐显现,各级党组织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普遍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思想政治觉悟明显提高,守纪律、讲规矩意识进一步强化,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越来越浓,全面从严治党、队伍建设、疫情防控、监察执法等各项工作亮点纷呈。同时,局党组也深刻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巡视整改决不能有“交卷”思想,更不能有“过关”心态,必须锲而不舍、持续推进、精准发力。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以实际行动推动河北煤监事业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建设全系统一流煤监局而不懈努力。
       (一)强化政治引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一是持续深化理论武装。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学习宣贯,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河北煤监系统落地生根。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督促各级党组织每月开展集体学习研讨活动,推动理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二是加强国家机关政治属性教育。把讲政治作为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山东龙郓煤矿“10·20”重大冲击地压事故批示精神进行再学习、再领会、再深化,全面摸排全省存在冲击地压风险煤矿,强化风险管控,消除事故隐患。三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开展“坚持‘五个必须’和‘五个决不允许’,防止‘七个有之’”大讨论,深挖细查党员干部思想上、作风上、行动上存在的不良现象和问题,积极涵养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二)强化基层基础,全面提升党建工作质量。一是夯实基层党建基础。科学优化党支部设置,配齐配强专兼职党务干部,持续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大力实施青年理论学习、业务素质、党员信息管理“三个提升工程”,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二是持续巩固巡视整改成果。对已经整改的问题,及时总结评估,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完善整改举措,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任务,持之以恒推进,不获全胜决不收兵。认真开展巡视整改工作“回头看”,逐项对照自查,确保整改实效。坚持把巡视整改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健全完善制度,深化标本兼治,着力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最大程度发挥巡视整改成果综合效益。三是坚定不移建设全系统一流煤监局。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居前列、监察执法走在前等6个方面内容,督促各单位把建设全系统一流煤监局各项指标融入年度总体工作思路,一体推进,形成合力,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
       (三)强化正风肃纪,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深化作风整顿。持续深化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四查四纠”,认真查摆和整治系统内存在的作风问题。严格落实局党组《正风肃纪问责规定(试行)》及其实施细则,规范党员干部队伍行为,提高工作效能。结合监察执法中心工作,开展“我为一流煤监添光彩”活动,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良好氛围。二是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煤监系统“禁酒令”等规定,对党员干部违规吃喝饮酒、违规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察执法走过场等问题,持续开展暗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点名道姓批评,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三是建设作风过硬的党员干部队伍。贯彻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大力培养和选拔政治强、业务精、敢担当、作风正的优秀年轻干部。加大基层党组织的考核力度,突出工作实绩,奖优罚劣,激励担当,锻造事争一流,唯旗是夺的党员干部队伍。
       (四)强化监督执纪,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是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始终坚持违纪必查、违规必究、违法必惩,坚决查处煤矿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引导党员干部逐级、及时、实名、如实向党组织反映违规违纪问题,减少越级举报、重复举报。严格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既保障检举控告人的监督权利,又对诬告陷害行为依规依纪严肃处理。二是扎紧不能腐的笼子。坚持每季度排查一次廉政风险,查实找准廉政风险点,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构建管用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完善监督制约制度体系,特别是对行政处罚、事故调查、行政许可、资金使用、工程招标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权,进行“菜单式”清理,科学界定岗位职责分工,形成权力制衡机制。严格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强化政治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加大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增强制度执行刚性。三是厚植不想腐的土壤。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夯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思想根基。认真开展纪律教育,切实增强对党的纪律和规矩的敬畏意识。扎实开展警示教育,紧密结合汲取黑石沟煤矿事故教训内部反思活动,以案为鉴、以案警示,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五)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原则,推动领导班子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检队伍监督责任“四责”协同、齐抓共管、一抓到底。二是严格落实纪检监督责任。建立局党组统一领导、纪检组专责监督、机关纪委职能监督、纪检委员协助监督、党员干部民主监督的纪检监督体系。紧盯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经常开展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约谈函询等,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三是加强检查考核。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日常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自查自评与上级考核相结合,把功夫用在平时,把监督用在日常,以点带面促进责任落实。对抓党建不力、各项工作不落实的,进行约谈;对党建工作出现严重问题,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按规定严肃问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单位: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纪检室;联系电话:0311-87212086;邮政信箱:石家庄市桥西区华安街80号;邮政编码:050051;电子邮箱:hbjubao@163.com。
 
 
                                                                                                                                                                                         中共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
                                                                                                                                                                                                    2020年9月21日
 

作者:wl (责任编辑:wl)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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