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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煤矿安监局:出台《责任监察细则》规范主体责任监察 2020-07-29 08:25 来源 : 安监一处 打印 字体:【

       为推动煤矿企业切实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压实企业法定责任,规范和细化对煤矿企业(集团公司)和煤矿的责任制建立、责任监察的方式方法,河北煤矿安监局制定出台《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察细则》和《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察细则》。
       两个《责任监察细则》分别为22条和21条,并制定主体责任监察现场检查表,包括11类37项检查内容。细则突出了“关键少数”,聚焦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尤其是董事长、总经理、总工程师等人的法定安全生产职责,将“关键少数”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开展责任监察的重点。同时坚持问题导向,进行责任倒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除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罚外,还要由事见人、由问题到人开展责任倒查,逐条查明相关人员责任,依照《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对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责任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和追责问责,将问责处理结果填入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档案,做到“问事必问人、问人必问责、问责必有果”。

作者:侯培栋 (责任编辑:wl)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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