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
关于对开滦集团唐山矿开展冲击地压 专项监察和示范会诊检查的通知
冀煤安监〔2020〕30号
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冀东监察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监局防治冲击地压工作要求,督促煤矿严格执行《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等规定,有效防范冲击地压事故重复发生,经研究决定,对去年发生较大冲击地压事故的唐山矿“开小灶”,开展冲击地压专项监察和示范会诊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监察时间、矿井 2020年3月至4月上旬(根据疫情确定具体日期)对开滦集团唐山矿开展冲击地压专项监察和示范会诊检查。 二、参加人员 由局领导带队,省局安监一处4人,冀东监察分局有关人员配合;聘请冲击地压防治方面专家4名。 三、监察主要内容 (一)安全管理 1.煤矿冲击地压防治机构建立和人员配备情况,是否明确分管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负责人,是否配备专业防冲技术人员与施工队伍。 2.煤矿冲击地压防治规章制度及各岗位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防冲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情况。 3.中长期防冲规划和年度防冲计划的编制情况,非冲击地压矿井升级为冲击地压矿井防冲设计的编制情况,冲击地压矿井有冲击地压危险的新水平、新采区、新煤层防冲设计的编制情况,有冲击地压危险的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防冲专项措施的编制情况。 4.冲击倾向性鉴定情况。 5.矿井防冲安全投入情况,防冲装备的配备和防冲设施的建立情况。 (二)防冲措施 1.区域危险性预测(矿井、水平、煤层、采区冲击危险性评价,划分冲击危险区域和确定危险等级)、局部危险性预测(采掘工作面、巷道、硐室冲击危险性评价,划分冲击危险区域和确定危险等级)开展情况。 2.防冲监测系统的建立情况,区域监测和局部监测的开展情况。 3.区域和局部防冲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4.冲击地压安全防护措施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等。 5.落实“三限三强”(限采深、限强度、限定员,强支护、强监测、强卸压)措施情况。 四、监察方式 (一)编制现场检查方案。监察前,掌握和分析唐山矿的基本情况,包括冲击危险性预测、监测、效果检验、区域与局部防冲措施等情况,按照监察内容结合煤矿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现场检查方案和现场检查表,并组织参加人员学习。 (二)召开预备会。检查人员和专家参加预备会。分局煤矿主办联络员介绍煤矿近期冲击地压防治措施及验证情况、2019年对唐山矿监察执法和隐患查处情况,并对照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介绍矿井冲击地压防治情况,深刻剖析冲击地压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隐患,分析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可能存在的隐患,确定现场检查的头面、系统、查阅的相关资料和现场检查表的内容,对人员进行分组。 (三)现场检查。按照方案分工,分组查阅资料,下井携带仪器现场核实钻屑等预测指标,监察人员对照现场检查表中各项内容逐条逐项检查,并签字确认。 (四)集中讨论。各组及时梳理汇总上报现场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由组长组织集体讨论,对问题进行定性分析,研究处理处罚意见。 (五)文书制作。监察过程中,由隐患发现人向文书制作人发送隐患情况表述,及时下达执法文书,对所查问题作出现场处理决定,并向被监察矿井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冀东监察分局要充分认识开展冲击地压专项监察和示范会诊检查的重要性,抽调冲击地压防治业务熟、能力强的监察员,全力配合监察工作。唐山矿要积极配合检查工作,组织好与各组的衔接、协调联络工作,对照监察内容如实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备查,确保监察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监察,规范执法。监察员要按照《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通知》要求,使用好执法记录仪、执法终端和各种仪器仪表,发现问题果断处理并取得证据和记录影像资料。 (三)严守纪律,廉洁执法。监察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我局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 2020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