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邯郸监察分局召集峰峰集团、邯矿集团总经理、安全副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辖区煤矿矿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传达《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通知》、省局《关于吸取山西、山东省近期两起煤矿重大事故教训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并将两个《通知》发给参会人员每人1份。会议要求煤矿企业、矿井要深刻吸取山西省二亩沟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和山东省梁宝寺煤矿火灾事故教训,严格执行河北煤监局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十条规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文件要求立即组织自查自改,防范遏制煤矿事故。 作者:张久里 (责任编辑:w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