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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7 11:04 来源 : 未知 打印 字体:【

冀东监察分局典型经验与工作亮点

       加强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是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迫切需要,也是实现安全生产改革发展长远目标的内生动力和根本保障。近年来,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冀东监察分局认真贯彻河北煤监局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加强监管监察执法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摆上突出位置,在监察执法工作中求实创新,逐渐改变“保姆”式监察方式,实现了“三个转变”。即从查事到查人的转变,从查隐患到查隐患产生的原因转变,从事后追责到事前防范的转变。
       一、实现三个转变,找准定位促安全
       分局的监察员大部分都有着煤矿企业的从业经历,长期以来,形成了“下井查隐患、地面看资料;罚款开单子、对事不对人”的执法习惯,工作方式与企业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几乎相同,但却与国家对煤矿安全监察的职责定位不一致。2015年以来,在河北煤监局新一任领导班子带领下,我们逐步找准工作定位,把“查大系统、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作为我们工作的核心,把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作为监察执法第一要务。在工作方式上,实现了从查事到查人的转变,从查隐患到查隐患产生的原因转变,从事后追责到事前防范的转变,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定位更加明晰。在查处隐患和违法行为的过程中,分局逐步转变查处策略,紧盯两类人(单位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处罚对象也从企业转变为企业和企业责任人。分局充分利用行政处罚手段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努力实现从查事到查人的转变,从查隐患向查隐患发生的原因转变。发现典型隐患后,要求煤矿进行系统追问,找出问题发生的原因,分局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仅2019年,通过责任倒查,共对单位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处罚28次,同比去年增加19人,罚款18.6万元,切实触动了煤矿各层级管理人员的利益,有效推动了他们积极主动落实自身安全责任,进而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意识。
       二、 开展责任监察,落实责任促安全
       企业安全责任是否得到落实,企业领导是关键。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的通知》(安监总办〔2015〕27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7〕29号)、《河北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等文件要求,从2015年开始,我们将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纳入监察范围,每年第三季度,组织开展对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监察,监察范围包括对辖区各煤矿企业及下属煤矿及各煤矿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安全副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准备副总经理、机电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经营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会主席,通风副总工程师、地测(防治水)副总工程师、生产(基本建设)副总工程师、机电副总工程师以及安监、通防、职防、地测防治水、生产技术、生产调度、机电、运输管理、矿山救护队、资源整合煤矿管理、财务、供应、组织人力资源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监察内容包括:各煤矿企业和相关责任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应急管理部、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情况;建立健全各级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投入、隐患排查、应急预案、事故查处、人员机构、依法办企、责任落实考核等情况;建立煤矿逐级包保责任制情况。主要步骤包括:听取单位汇报、个人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述职(书面)、查阅资料、座谈交流、问卷考试、召开职工代表座谈会、现场抽查煤矿、情况通报等方式进行。从2015年至2018年,我们对辖区煤矿企业开展了4轮责任监察活动,共监察煤矿53矿次、收集各类述职报告630份、召开职工座谈会52次,组织各类考试50次,提高了企业各级领导安全责任意识。
       三、推动基础建设,夯实根基促安全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从近些年辖区各煤矿发生事故的情况看,基层基础基本功等“三基”不实是造成事故发生的最主要原因。2018年7月,全国煤矿安全基础建设推进大会在山西长治召开,会议提出:加强煤矿安全基础建设,对于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至关重要;要坚持“管理装备素质系统”并重,夯实企业安全基础。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强化对煤矿基层区队的检查。煤矿基层区队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线,所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措施都需要他们落实,我们在检查过程中,下沉到基层一线,查阅规程措施贯彻记录、安全会议记录、值班记录等,发现了一批安全生产隐患,处理了一批责任人,推动了基层区队建设。强化“三违”查处力度。据我们了解,大部分煤矿对抓“三违”工作非常重视,每个月抓“三违”的数量很多,对“三违”人员的处罚也比较多,但是从发生事故情况看,效果并不理想。抓“三违”既不能让职工人人自危,又不能对严重的“三违”蜻蜓点水处理,要从重数量轻处理向重质量严处理转变。范各庄矿“6·1”运输事故中,两名职工因违章开绞车造成他人死亡就被分局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三严查职工培训。以落实《煤矿安全培训规定》为抓手,坚持“逢查必考”“以考促训”。近3年来,在监察执法时,共组织各类区队长、班组长人员考试120余次1500人,通过这种形式督促企业职工主动加强学习,强化自身素质,提高安全基础。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真正落实才能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落实河北煤监局工作部署,结合辖区煤矿特点,多措并举,推动煤矿安全主体责任真正落地生根。
 
作者:冀东监察分局 (责任编辑:wl)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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