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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7 11:01 来源 : 未知 打印 字体:【

政策法规处典型经验与工作亮点

       一、实施“十个规范”,创新开展规范执法工程
       开拓创新,积极谋划,大力推进规范执法工程建设。认真落实局党组工作部署,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原则,紧紧抓住监察执法工作关键节点和薄弱环节,精准发力,科学制发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规范执法工程实施方案》《关于规范监察执法案件办理的指导意见(试行)》,对计划落实、检查方案、执法程序、调查取证、法律适用、文书制作、法制审核、公开裁定、执法公示、结案归档等10个方面进行严格规范,提出明确、具体的有针对性改进措施和目标要求。
       通过每月现场指导、季度工作小结、年中组织召开工作座谈会、年终全面总结,有效纠正了监察执法工作中存在的检查方案不精准、执法程序有瑕疵、文书制作有疏漏、证据固定随意化、结案归档不及时等执法不规范问题,特别是解决了适用《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十条第一款和第十一条进行行政处罚时处罚意见不统一的问题,有力地促进了监察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有效防范了执法风险,提升了监察执法效能,提高了监察执法公信力。
       二、层层把关,强化执法过程监督
       (一)坚持关口前移、超前监督。执法监督人员坚持每月到监察分局开展现场检查、指导,列席分局较大以上行政处罚案件审理会议,抽查监察执法案卷,对发现的问题出具明确的指导意见。
       (二)严格执法案卷备案审查。落实备案审查制度,认真开展对各监察分局承办的一次执法活动合计罚款10万元以上监察执法行政处罚处罚案件备案审查,全年审查分局行政处罚备案案件50件,合计罚款2839万元,对发现其中存在的45条问题及时与案件承办人进行沟通,并指导其改正,很好地坚持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违法事实清楚、执法程序规范、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裁量适当、结案规范,有效发挥备案审查的监督保障作用。
       (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制度。按照河北省实行“三项制度”的有关要求,坚持对各监察分局和执法处室的实施停产整顿、50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法制审核。2018年对22件拟实施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严格审核,涉及罚款2315万元。对其中的15件案件,要求进行了证据的补充、主要违法事实的修改,堵塞了漏洞,提升了案件的办理质量。其中:认定存在重大隐患“仍然继续生产”证据不充分的3件,判定重大隐患依据法律依据不充分的1件;拟减轻处罚只罚款不予停产整顿的证据收集不充分、不全面的8件,违法事实认定不准确的3件。
       (四)修订完善执法监督办法,规范执法监督工作。根据国家煤矿安监局新修订的《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监督办法》,坚持实用、管用的原则,结合执法监督工作实际,经充分征求监察分局和执法处室的意见和建议,在2013年版《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的基础上,增加7条,删除3条,修改完善7条,形成了全新的《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三、增加比对环节,创新开展执法案卷评查
       发扬近年来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好的经验,结合国家煤矿安监局2018年推行网上执法系统制作文书,创新执法案卷评查方法。提前制定评查方案下发各单位,组织精干考评组,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对照案卷评查标准、深入煤矿现场核实、与分局监察员面对面交流问题等程序和环节,特别是增加网上入库执法文书和纸质档案文书对照环节,全面开展对各监察分局2018年度办理的全部117套监察执法案卷逐一评查工作,最终评定出优秀案卷6件,较好案卷57件,达标案卷47件,及时下发《2018年度监察执法案卷评查情况通报》,肯定各单位取得的成绩和好的做法,详细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针对性地改进措施和建议。
作者:政策法规处 (责任编辑:wl)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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