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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执法二处强化督政促企 有效推动监管责任落实


       为进一步履行好煤矿安全国家监察职责,推动地方政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近期监察执法二处成立督导检查组,对辖区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监督检查,以地方监管责任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一是突出督政重点。按照国家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地方政府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的意见》要求,将地方政府在学习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两办意见、硬措施、煤矿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监管责任体系及能力建设、推动煤矿高质量发展等工作的落实情况作为检查重点。二是坚持权责一致。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及相应的煤矿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将应急管理部门、自然资源、公安、供电、住建等涉煤监管部门一并纳入检查。三是做到查企验政,通过抽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验证地方监管职责落实情况,提升查企验政效果。
 
       今年以来督导检查组共对地方政府开展监督检查9次,提出问题34条,提出建议18条,下达加强安全监管建议书9份,检查问题及建议要求地方政府按期整改反馈,起到督政促企作用,有效推动地方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责任编辑: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