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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月”专题报道:河北局组织召开2023年矿山“安全生产月”宣贯会

        6月8日和13日,国家矿山安监局河北局2023年矿山“安全生产月”宣贯会分别在冀中能源集团和开滦集团南北两个片区召开。国家矿山安监局河北局总工程师高有身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副主任兼总工程师肖文儒应邀作专题讲座。
       会上,发放《安全生产月宣传资料汇编》三百余本;观看了国家局“双十条”、典型事故案例、行刑衔接案例宣传牌板;播放了矿山水害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警示教育片;宣讲了《刑法修订案(十一)》有关矿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条款,以及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组织了关于《应急处置及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的应急救援专题讲座。部分企业负责人以重温《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为题进行了体会交流。
       高有身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他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要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活动,聚焦重大隐患,强化第一责任人,层层压实地方和部门责任,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推动各级领导干部、监管队伍、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关注安全、关爱生命,形成“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社会氛围。要强化履职尽责,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牵头,每月组织开展一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要认真组织开展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要持续深化开展全系统各环节自查自改;要强化应急处置,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要做好发生重大变化及时报告和出现事故征兆等紧急情况及时撤人工作。要增强政治自觉,坚决纠正和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行为。根据省委办公厅和政府办公厅要求,今年3至9月开展全省整治矿山企业瞒报生产安全事故行为专项行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增强政治自觉,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上报,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扎实深入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严格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以有效的措施不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杜绝矿山伤亡事故发生,不断推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国家矿山安监局河北局相关部门负责人,河北省涉矿山市、县(市)应急管理部门分管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冀中能源集团、开滦集团及所属涉煤子公司和矿分管领导,各整合煤矿企业负责人等四百余人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w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