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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监察分局:四项举措强化煤矿爆炸物品管理专项监察

       为提高辖区煤矿爆炸物品和井下爆破安全管理专项监察的工作质量,张家口监察分局有针对性地制定检查方案,注重检查煤矿爆炸物品的贮存、运输和井下爆破等重点,紧盯爆炸物品的发放、领取至人力运送至采掘工作面使用、清退等环节,突出“四位一体”措施落实。
       一是查资质。要求煤矿相关涉爆工作必须资质齐全,从企业的爆破作业许可资质到库房的设计使用标准再到现场人员的作业许可证件都必须做到备案可查。
       二是阅制度。重点查阅是否建立健全爆炸物品购买、贮存、运送、装药、爆破各环节的安全岗位责任制,是否建立爆炸物品装卸、编号、领退、保管、销毁等制度,对变质和失效的爆炸物品是否按规定及时进行销毁处理等内容,督促企业落实涉爆管理操作流程。
       三是对账目。核对企业爆破物品管理是否做到账卡物相符,检查时既要查看当时的库存与账目是否一致,还要认真检查以往支领、使用记录,确保每一发雷管、每一卷炸药都能追踪到使用人、使用时间、地点。
       四是盯现场。统筹组织专项监察,适时开展夜查,直奔调度室、通风区、井下爆炸材料库和爆破作业现场等关键场所,现场实测井下爆炸物品库,查井上调度记录、井下原始记录等关键资料,通过安全监控系统分析爆破作业时间,结合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定位爆破工、瓦检员等关键人员,检查井下爆破作业是否符合规定,深查问题、深挖隐患,确保专项监察工作质量。

(责任编辑:w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