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新闻 > 本局动态 > 工作动态 >

河北煤矿安监局开展唐山矿“8·2”事故处理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

       为落实国家煤矿安监局2020年度工作会议要求,河北煤矿安监局在开滦集团唐山矿“8.2”较大冲击地压事故发生一周年之际,对唐山矿“8˙2”事故处理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组织评估。
       7月28日至30日,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正林带队,事故调查处、安监一处、冀东分局相关人员组成评估组,聘请4位国内知名的冲击地压防治专家全程参与,评估组依据唐山矿“8˙2”事故调查报告及批复,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核查、座谈交流、现场抽查考试、查阅档案等方式,结合冲击地压防治工作“开小灶”专项监察,对开滦集团、开滦股份、唐山矿落实“8˙2”事故责任追究及防范措施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评估。评估认定开滦集团、开滦股份、唐山矿按照事故报告批复要求,落实了对21名相关责任人的党纪政务处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期缴纳了罚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降低了相关责任人薪酬待遇;认定基本落实了事故防范措施,并对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工作建议。

(责任编辑:w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