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新闻 > 本局动态 > 综合新闻 >

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正林带队对峰峰集团大社矿开展“一通三防”专项监察

       4月20日至23日,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一通三防”专项监察的通知》和《河北省煤矿“一通三防”专项监察工作方案》要求,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正林带队对大社矿开展“一通三防”专项监察,省局及邯郸监察分局、省应急管理厅有关人员参加检查。
       检查组在监察前召开了监察预备会,到矿查阅了相关图纸资料,并检查地面抽采泵站、主通风机房、井下采掘工作面等地点,刘正林副局长深入井下92610溜子道掘进工作面现场检查。在通报检查情况会议上,刘正林副局长就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全力抓好安全生产,认真贯彻落实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杜绝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全面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二要扎实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切实抓好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落实,配合做好重新核定灾害严重矿井生产能力工作;三要认真迅速整改此次监察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做到隐患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从根本上消除隐患,杜绝煤矿事故发生。

(责任编辑:wl)